會昌縣石門加油站
發布時間:2023-11-23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會昌縣石門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 |
簡介: | |
會昌縣石門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加油站”)是一家從事成品油儲存、經營的企業,位于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西江鎮石門村,成立日期:2007年6月24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60733L0110033X5,負責人:宋會霖。2020年7月29日取得了贛州市行政審批局頒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油零售證書第虔0031號);2020年12月11日取得會昌縣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贛會安經(甲)字〔2020〕000007號),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0日。該加油站經營范圍為汽油、柴油零售。 該加油站內設有4個油罐,分別為容積30m3的0#柴油埋地儲罐2個、容積30m3的92#汽油埋地儲罐1個、容積20m3的95#/埋地儲罐1個。油罐總容積80m3(柴油容積折半計入),按照《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級劃分的規定中對加油站等級的劃分,該加油站經營規模為三級加油站,其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會昌縣石門加油站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閉杯閃點≥60℃),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2022年第8號)規定,汽油、柴油(閉杯閃點≤60℃)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11〕95號文件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規定,汽油屬于國家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根據應急管理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規定,汽油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3號令,[2021]第88號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645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年79號令修改)的規定和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分別下發的《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所有經營成品油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期后須申請延期換證,必須經過安全評價,換發新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營業。”該加油站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應在完成安全評價后方可申請換發新證。 根據以上規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受會昌縣石門加油站的委托,承擔該站經營成品油經營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劉志強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劉志強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劉志強、林大建、王 波、謝寒梅、羅沙浪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劉志強、林大建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9月17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
評價對象:會昌縣石門加油站 評價范圍:該項目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包括站房、罩棚、非承重罐池、加油島、卸油臺、隔油池等)、工藝流程、經營、儲存場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評價結論 會昌縣石門加油站選址合理,加油機、儲油罐等設備由專業廠家生產,工藝流程合理,工藝布置得當,各建筑物距站內外有關設施的安全距離符合標準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內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及防雷接地設施符合標準要求。配電線路整齊,設施符合標準,管理人員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經驗。該加油站安全制度較完善,安全組織機構健全,對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到位情況較好,滿足安全經營要求。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第六條的規定,會昌縣石門加油站具備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條件,其安全現狀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3年11月23日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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