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根據與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簽訂的安全評價協議,確定本評價的范圍為: 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采取危險化學品商店經營氧氣、乙炔、氬氣、氮氣、二氧化碳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及安全管理方面。如果經營地點及經營品種、經營條件有變更,不在本評價范圍內。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在經營過程中可能會造成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電氣傷害、灼傷及有毒物質和高溫等危險、有害因素。 三、評價結論: 1、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為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氧氣、乙炔、氬氣、氮氣、二氧化碳采取危險化學品商店的方式經營。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經營場所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3號)和《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未涉及易制毒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 4、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供應站未涉及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5、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3版),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乙炔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6、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現場檢查表》檢查的結果,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總體上符合安全經營要求。 7、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辦公場所的建筑結構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消防能滿足消防方面的安全要求。 8、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能滿足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需要。 9、根據綜合安全評價,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經營場所、運輸、建筑物、消防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經營要求。 10、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針對評價組提出的整改建議進行了認真分析,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落實了整改,其經營風險是可接受的。 綜上所述,婺源縣婺成特種氣體供應站(采取危險化學品商店的方式經營)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安全要求。 四、現場工作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