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甸尾加油站
發布時間:2023-03-3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建水縣甸尾加油站 |
項目名稱 | 建水縣甸尾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簡介: | |
建水縣甸尾加油站位于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甸尾鄉甸尾村委會新村一組大沙老樹建萬公路旁;該加油站為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項目。 該加油站主要從事汽油、柴油零售業務,經營品種有:0#柴油、92#汽油。罐容:40m392#汽油罐×1;40m30#柴油罐×1;柴油罐儲量折半后計算罐容為:60m3。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 50156-2021),為三級加油站。 該加油站在經營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經營正常,未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加油站主要設備設施均未發生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八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水縣甸尾加油站委托我公司對其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安全現狀評價工作組。評價組成員于2023年01月06日對加油站經營場地的具體情況進行了實地踏勘,并與經營單位進行了深入交流,詳細查閱了經營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遵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完成了安全現狀評價工作,編制完成本報告。 評價過程得到了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以及被評價單位有關人員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錢局東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錢局東、吳映琴、杜達衡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錢局東、吳映琴、杜達衡、謝寒梅、王波、曾華玉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錢局東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錢局東、吳映琴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01;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評價報告: | |
建水縣甸尾加油站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該加油站位于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甸尾鄉甸尾村委會新村一組大沙老樹建萬公路旁;加油站為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項目。 加油站占地面積1013.92m2、總建(構)占地面積262.76m2、建筑面積183.2 m2、罩棚建筑面積208m2、站房建筑面積48.0 m2、輔助房建筑31.20 m2,站前為建萬公路。 油罐區設置有防滲漏罐。罐池內布置1個40m3的92#汽油罐和1個40m3的0#柴油罐,油罐總容為80m3,儲存能力為60m3(柴油折半計算),油罐區內設置埋地儲油罐為玻璃纖維增強塑料雙層油罐2個(FF),并設置2臺雙槍加油機;加油站設有加油和卸油油氣回收系統。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屬于三級加油站。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本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坍塌、觸電、高處墜落及其他傷害等。 評價結果: (1)該項目站內設備、設施與站外建(構)筑物的安全間距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 50156-2021)的要求。 (2)該項目總平面布置合理,站內建(構)筑物的防護間距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 50156-2021)的要求。 (3)主要危險、有害物質有:汽油、柴油。 (4)主要危險部位有:儲油罐區、卸油區、加油作業區和發、配電室。 (5)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車輛傷害、觸電、坍塌、高處墜落等,應重點防范的是火災、爆炸。 (6)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7)該項目正常運營或事故狀態下,對周邊環境影響很小,但應注意防范周邊人員無意或故意的破壞;自然條件對該站影響較小。 (8)該項目采用的安全設施可靠,滿足加油站運行要求。 (9)該項目采用的工藝成熟,設備可靠,其工藝、設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安全水平較高。 綜上所述:建水縣甸尾加油站現狀符合國家現行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具備汽油、柴油經營的安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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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3年3月31日 |
1.建水縣甸尾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正文(終稿)修改稿2023.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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