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氟化鈉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22-12-23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3000噸氟化鈉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簡 介: | |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區,屬于江西省第一批認定的化工園區。該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法人代表朱衛民(原法人代表為吳江松,于2019年03月13日進行法人變更),注冊資金300萬元,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公司總占地面積10890平方米(約16.34畝),廠區在役生產裝置為年產3000噸氟化鈉。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19年6月12日換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其許可范圍為:氟化鈉(3000t/a)**,許可證有效期為: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0日。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07]0412號。該公司自上次取證(2019年7月11日)至今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氟硅酸鈉、十水碳酸鈉、氟化鈉、二氧化硅及二氧化碳(廢氣)等,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氟硅酸鈉及氟化鈉等。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及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員工35人,其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注冊安全工程師1人,該公司有特種作業人員4人,分別為低壓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及叉車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45號令修改),《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5年第79號修訂)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受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年產3000噸氟化鈉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要求,與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協商確定了評價范圍。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127號《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的要求,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織評價組,對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的周邊情況、總平面布置、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及相關證照進行了檢查和審核。評價報告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布《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要求進行編制。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冠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冠、朱世斌 |
報告審核人: | 王海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波、謝寒梅、曾華玉、倪宏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冠 |
技術專家: | 朱世斌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冠、王波、朱世斌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2.10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
評價結論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灼燙、中毒、窒息、火災、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淹溺、噪聲及粉塵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中毒及灼燙。 2)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硅酸鈉和十水碳酸鈉,副產品為二氧化硅,產品為氟化鈉,廢氣有二氧化碳。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氟硅酸鈉及氟化鈉。 3)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部分第四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19版)索引》的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4)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666號令及703號令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氟化鈉及氟硅酸鈉屬于高毒物品。 8)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交通運輸部2020年第1號)的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中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9)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10)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依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產業[2010]第122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設備目錄(第一批)》應急廳〔2020〕38號等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及產品。 11)危險化工工藝 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1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及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1)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位于江西省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區,該公司于2007年首次取得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為Ⅵ度,地質條件好。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符合規范規定,企業內部建構筑物防火距離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范的要求。 3)建(構)筑物 廠內建(構)筑物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現場檢查時未發現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符合規范的要求。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作業場所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與生產相配套的供電、供水、供冷等均能滿足生產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罐區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3、定性定量評估結果 (1)經過重大危險源辨識可以確定,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單元及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與外部之間的距離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3)該企業風險級別為IV級,屬于輕度風險(藍色風險)。 (4)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應急預案,并配備了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 4、評價結論 在評價過程中,通過對廠址及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單元、生產工藝裝置單元、儲運單元及安全管理等評價單元進行檢查:該項目的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相一致,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及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該項目不涉及自動化控制系統及安全儀表系統;有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針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項企業整改到位,樂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氟化鈉生產裝置的安全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2.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