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 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
發布時間:2020-08-12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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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安全現狀評價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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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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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一家主要從事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研發與銷售、運輸泵送的生產企業,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下村工業區大一路,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注冊成立,法人代表吳輝明。公司主要產品是預拌混凝土和砂漿,占地面積29.66畝。
渝信下村分公司的前身是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簡稱建盟公司,下同),建盟公司由于經營問題在2012年10月被收購,收購的范圍包括建盟公司位于新余市渝水區下村工業基地的國有土地及廠區內的樓房、廠房倉庫等地面建筑設施和廠內所有設備、設施等所有資產,以及建盟公司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項目,該項目于2010年4月30日取得新余市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批復》,編號:余經貿字[2010]21號;于2010年9月取得新余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編號:余環審字[2010]61號;于2011年6月取得新余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意見》,編號:余環字[2010]43號。
公司現擁有全封閉兩套HZS180全自動攪拌站生產線,12m³攪拌車共18臺,混泥土輸送高達40m泵車2臺、46m泵車2臺和49m泵車1臺以及輸送高度150m以上車載泵3臺,以及整套先進精良的產品、原材料檢驗檢測設備及儀器,公司預拌混凝土年生產能力可達到30萬立方米以上。
公司現有員工43人,設有公司總經理、生產品質部、財務處、營銷管理部、綜合管理部。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人,負責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吳輝明、安全管理人員敖勇平、林更生均于2019年9月通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中心的培訓并培訓合格取證。
受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成了評價組,對委托方生產裝置的運行及其安全管理進行充分了解后,充分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種類和程度;對存在的問題,評價組成員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員進行了及時的溝通,并提出了改進建議。評價組按照《安全評價通則》的要求,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采用合適的安全評價方法,經過定性分析與定量計算,編制完成了本安全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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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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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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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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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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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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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楊、羅沙浪、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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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冠、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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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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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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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05月16日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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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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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存在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火災、容器爆炸、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灼燙、坍塌、高溫、噪聲、粉塵、泄漏淹埋、淹溺、中毒窒息、有限空間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項目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火災、粉塵、泄露掩埋等。
二、定性、定量評價識結果
1、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攪拌站在廠址、平面布置、防自然條件影響方面符合規范要求,常規防護設施措施、作業場所、工藝、設施、設備、裝置安全條件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符合規范要求。
2、該攪拌站涉及的原、輔物料柴油,檢修用的乙炔、氧氣(壓縮的)屬于危險化學品,檢修用的乙炔屬于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3、重大危險源辯識結果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涉及的柴油,檢修用的乙炔、氧氣(壓縮的)屬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規定的物質,但不構成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
4、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對所評價攪拌站的進行評價,認為該攪拌站作業危險性較低,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5、主要存在的問題:
在對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中評價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和查閱有關資料,發現項目在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6、整改情況:
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評價組及時通知了該公司進行整改,該單位很重視并及時認真地進行了整改,經現場復查已有問題整改到位。整改情況見評價報告附件。
三、評價結論
1、安全現狀評價結論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下村分公司年產30萬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經整改完成后,達到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2、建議
1)進一步完善職責、制度、應急救援體系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應急預案應在相關部門備案;進一步完善和健全標準化體系,并按照標準化要求進行運行,并保存好相關運行記錄。
2)加強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通風、降溫、消防、降噪、標志、防護器材、用具等)的管理,確保所有安全設施、設備的完好、有效。
3)應完善安全標識,包括設備、場所危險性警示標志和安全通道標志;滅火器應放在顯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4)檢維修用氧氣和乙炔鋼瓶正立放置,采取防傾倒措施,且兩者距離不應小于5m。
5)攪拌站應取得消防驗收意見或備案。
6)防雷裝置每年應請當地氣象部門或有相關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防雷檢測。
7)除塵設備應設定時或定壓清灰系統并和收塵器聯鎖,灰斗與管道內的積灰,應定期清除。對除塵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定期測定除塵設備主要技術指標;除塵設備的運轉部件應定期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除塵管道,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管道外部應涂油漆或作防腐蝕處理。
8)輸送機拉緊裝置應裝設極限位置限止器。自動拉緊裝置起升到極限位置時,必須保證自動切斷起升電源,并給出禁止起升信號。當下降到極限位置時,保證自動切斷下降電源,并給出禁止下降信號。制動裝置必須處于能隨時起制動作用的狀態,其制動摩擦面不得有妨礙制動性能的缺陷或粘上油污。輸送機保護及聯鎖裝置應保持良好狀態。
9)企業應按照《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評分細則》的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對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登記建檔、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完善安全標準化體系文件的建立。
10)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進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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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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