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萬噸鋰鹽工廠年產無水氯化鋰12000噸,單水氫氧化鋰11000噸生產線
發布時間:2018-01-03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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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萬噸鋰鹽工廠年產無水氯化鋰12000噸,單水氫氧化鋰11000噸生產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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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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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總部位于江西省新余市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在新余經濟開發區馬洪基地(規劃的化工園區)建成萬噸鋰鹽工廠;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在新余經濟開發區馬洪基地總征地面積342.5畝,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年產無水氯化鋰12000噸,單水氫氧化鋰11000噸生產線(以下簡稱該裝置)總占地面積202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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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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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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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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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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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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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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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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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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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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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10.31;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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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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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項目名稱:萬噸鋰鹽工廠年產無水氯化鋰12000噸,單水氫氧化鋰11000噸生產線。
法定地址:位于新余市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道以北,西城大道以西,地理坐標為:北緯 27°50′44.5″, 東經 115°01′37.3″。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在新余經濟開發區馬洪基地(規劃的化工園區)建成萬噸鋰鹽工廠;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在新余經濟開發區馬洪基地總征地面積342.5畝,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年產無水氯化鋰12000噸,單水氫氧化鋰11000噸生產線(以下簡稱該裝置)。該裝置主要產品為無水氯化鋰、單水氫氧化鋰;該裝置現有員工195人,其中生產員工140人、各類技術、管理人員55人。
該公司有較完善的安全組織管理系統,公司有安委會,下設有辦公室、安環部。公司安委會的辦公室設在安環部;安環部是公司安全職能管理機構,對該公司下屬企業、工廠進行安全檢查及業務指導;
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為加強工廠安全、環保管理工作,特對工廠安全環保管理領導小組,安環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環科,主持安環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傅利華任安環小組組長、付曉春、高貴彥、王彬任安環小組副組長;成員單位:經管科、生產技術科、品質科、設備運行科、人事行政科、安環科。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安全科設有專職安全人員3人、注冊安全工程師1人。該公司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證書。證書見附件。
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建設的年產無水氯化鋰12000噸,單水氫氧化鋰11000噸生產線于2015年2月由江西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噸鋰鹽生產線建設該裝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江西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資質證書編號:APJ-(國)148。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于2015年3月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5】0830號,有效期至2018年3月17日。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自取證至今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已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達到了三級標準并取得了新余市安監局頒發的安全標準化證書,編號贛(余)AQBWHⅢ201600003,有效期至2019年3月15日;證書見附件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硫酸、燒堿、氯化鋇、鹽酸、氫氧化鋰、煤氣、柴油、氟利昂、煤焦油;該裝置煤氣發生爐產生的煤氣屬于危險化學品,但其主要用于爐窯的燃料,不作為副產品和中間產品。
該生產線中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坍塌、車輛傷害、粉塵、毒物、低溫、高溫、噪聲與振動。其中,中毒和窒息、火災和爆炸、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毒物、粉塵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2.安全生產條件
1)贛鋒鋰業公司廠區位于新余市經濟開發區化工產業集中區內,萬噸鋰鹽工廠萬噸鋰鹽生產線生產裝置布置在企業內部與周邊居民區距離大于200m,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和外部安全防護距離80m的要求;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地址條件好。
2)該生產裝置采用的工藝、設備,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等基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該生產裝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濃硫酸、燒堿、氯化鋇、鹽酸、氫氧化鋰、煤氣、柴油、氟利昂。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噸鋰鹽工廠生產工藝不屬于危險工藝。
5)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裝置煤氣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在列物質,但煤氣中含有一氧化碳,含量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但一氧化碳含量可導致中毒。
6)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可知,該公司使用的原材料硫酸、鹽酸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7)經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公司生產的產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屬于劇毒化學品。
8)經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該裝置生產的產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該裝置中的無監控化學品。
10)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5號),該裝置的產品和工藝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和工藝。
11)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噸鋰鹽工廠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存在量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12)在評價過程中,共發現了15項不合格項,我們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隱患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采取了防范措施。
13)該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了職工(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實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將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同時,公司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14)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41號),我們對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噸鋰鹽工廠的安全生產條件逐一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為: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噸鋰鹽工廠萬噸鋰鹽生產裝置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3.評價結論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萬噸鋰鹽工廠針對具備條件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相應的整改,該公司萬噸鋰鹽工廠萬噸鋰鹽生產線生產裝置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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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201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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